发布时间: 2019/07/24|来源:本站原创|专栏:标准规范
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,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我办起草了《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件:wangluochengxin@cac.gov.cn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,收件人:吕晓菲,邮编100044。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。
附件:《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